日前,苹果公司发布了新一代数字产品iPad平板电脑,预计将在2010年4月份正式发售。可这款还未出售的产品已经引来了商标纠纷。
日本富士通公司声称,其旗下有一款移动多媒体手持设备的商标为iPAD,并在在美国注册,拥有商标权。据了解,这款设备的主要用途是方便零售店员工跟踪存货和销售情况。富士通的iPAD在尺寸上小于此次苹果推出的平板电脑,虽然也有触摸屏和无线网络接口,但功能用途并不相同。
富士通表示其正与律师讨论商标可能受侵犯一事,暂时没有进一步评论。苹果发言人拒绝置评。营销专家预计这次的骚动非但并不会给这款新的平板电脑带来不利影响,反而是一次良好的广告宣传
法新社报道说,针对富士通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的商标申请,苹果可在今年2月底之前提出异议。
上海商标律师徐智达认为,根据苹果公司处理商标纠纷的管理,两家公司可能会就商标分享使用达成一项协议,苹果可能会向富士通支付一笔款项来解决纠纷。
海上所 卜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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