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2002)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维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法律意识。       二、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规范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行为。        三、在执法过程中,注意了解和掌握权利界限,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和合法使用人的正当利益,并注意做到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联系,确保执法准确、高效。  
     四、在执行《条例》的过程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向我局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奥林匹克标志    一、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一)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见附图一,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2、奥林匹克旗:白底,无边,中间是五色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    3、奥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强,Citius、Altius、Fortius,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4、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五环与另一独特成分联系在一起的某种整体设计,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5、奥林匹克会歌:国际奥委会1958年在东京举行的第55次全会上通过的歌曲。    二、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二)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奥林匹克,    奥林匹亚,    奥林匹克运动会,    奥运,    Olympic,    Olympics,    Olympiad,    Olympic Games,    Olympique,    Olympiques,    Olympiade,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三、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三)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附图三),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商用徽记(附图四),    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附图五)。    四、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四)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    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    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    北京奥运会申办委,    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    北京2008年奥申委,    北京奥申委,    2008年奥申委,    奥申委,    Beijing 2008 Olympic Games Bid Com-mittee,    BOBICO,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与标志(附图二),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五、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五)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奥运会组委会,    北京奥组委,    奥组委,    Beijing Organizing Committee for theGames of the XXIX Olympiad,    BOCOG,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    新北京,新奥运;    New Beijing,Great Olympics;    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    Green Olympics,Hi-tech Olympics,People's Olympics;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3、"北京2008"包括:    北京2008,    Beijing2008,    北京二○○八,    北京二零零八,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4、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29届奥运会,    北京奥运会,    2008年奥运会,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附图一: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    附图二: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与标志    附图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    附图四: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商用徽记    附图五: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及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联系方式      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电话:010-65282009      邮政编码:100004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东交民巷东口2号新侨饭店B楼6层      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电话总机:010-67112233      直拨电话:010-67149154      传真:010-6720299或67115858      邮政编码:100763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区体育馆路5号综合楼4层、6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