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平等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设立、变更、终止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商标许可合同一般来说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许可人、被许可人的名称;
二、使用许可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
三、使用许可性质(独占、排他或普通使用许可);
四、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五、使用许可的地域范围;
六、使用许可的期限;
七、使用许可的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八、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质量监督的条款;
九、在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商品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以上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的一些条款,当然,使用许可费、合同生效或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等,也应当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徐智达) |